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

国家宪法日之法律交流会

发表时间:2020-12-04 09:49

   12月4日宪法日,津海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启迪科技园(天百·新经济基地)共同举办了法律培训活动,各大企业人员到场参加。马楠律师与赵磊律师从多个角度进行讲解,凭借多年执业经验,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与大家分享,条理清晰,生动有趣,讲座现场,掌声频频爆发。




首先,马楠律师就民法典背景下典型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从交付问题、检验问题、分期付款与所有权保留逐一解析,重点强调了《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时,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提醒了大家注意规避风险。



紧接着,赵磊律师就大家都关心的劳动法也做了讲解,通过亲身经历为大家详细解答。赵磊律师提出此次交流会致力于协助企业用人单位提升劳动管理的规范,力求切实帮助企业降低和避免劳动人事管理风险,有效节约企业用工成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此次讲解帮助了公司管理人员增强法律意识。

     交流会结束后,大家互赠名片,两位律师与在场的各位企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积极为大家答疑解惑。律师们丰厚的理论功底和实战经验获得了好评,一致表示这次交流让他们受益匪浅,并期待下一次的法律交流分享会!

精诚专业,为您争取更大的利益!我们的免费咨询热线17622623525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扫一扫关注我们
获得更多资讯!
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
津海所始终秉承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不止步于为客......
联系电话: 17622623525         022-59908255
邮箱:zhaojun_lawyer@126.com
地址: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工华道2号天百中心1号楼1103
津海动态

津海动态

Jinhai dynamic

01
2021/07

6月29日,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建党百年盛世华诞在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盛大举行,鲜花怒放,掌声阵阵,歌舞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