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明确了两种离婚的情形发表时间:2019-08-31 18:29 离婚律师常被人问到的问题就是,每天接触离婚案件,看尽了婚姻冷暖,看尽了悲欢离合,是不是觉得爱情是不可信任的东西,不会再相信爱情了。此前网友一直被双宋势均力敌的爱情艳羡着,认为舒婷《致橡树》中比肩而立、各自独立又深情相对的爱情便是美的爱情,然而现实永远不如童话般美好,随着双宋的说散就散网友直呼不会再相信爱情。 面对婚姻不幸的当事人,离婚律师是不是应该保持着一贯的专业和理性,用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劝当事人离婚呢?其实不尽然,尽管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婚姻比起爱情是更不可以将就的东西,但是婚姻不易,对待婚姻不应该像分手一样冲动。先秦的礼仪选集《礼记》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比爱情的分量更重,牵扯到子女、父母、经济等很多问题,不单单是两个人生理或生活上的结合,也并非不是大家常说的分财产,要孩子抚养权那样简单。 我国婚姻法明确了两种离婚的情形: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二、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感情是否破裂参考以下因素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主要就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其实,离婚律师要做的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去处理离婚诉讼,首先应该以当事人的意愿为优先,通过谈话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有些人根本就不想离婚,只是出于赌气或者别的原因;有的当事人牵挂孩子,为了孩子愿意委屈自己保全家庭,美好的婚姻千篇一律,不幸的婚姻却各有不同,并非找离婚律师的当事人都是想要从婚姻的牢笼中逃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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