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津八条” 我们在行动发表时间:2018-09-20 14:57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法律三进”和市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引导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商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市工商联法律部、市公安局经保总队与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天津市重庆商会联合举办的“落实‘津八条’ 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宣讲交流会”在津海律所的努力下于近日顺利召开。 市工商联、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异地商会、行业商会主要成员及企业家1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市工商联机关党委书记范学义围绕学法用法、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公安局经保总队法制支队教导员马晓松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注意的责任风险问题进行了阐述。 津海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沈明宇律师针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结合亲身经办的案件,为企业家们做了具体分析。公司任何商业活动都是有风险的,但风险是可以管控的,面对企业法律风险,企业管理人员一是要了解风险的特性和危害,重视风险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二是要明白风险产生的原因,充分认识风险的损害性;三是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将企业法律风险降到*低。沈律师深入浅出,总结出流程图法和图表法等识别风险的措施,为企业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方案。宣讲结束后,各企业家和异地商会代表相继交流了自己的风险防控经验和对本次大会的学习体验。 通过本次会议,宣传了“津八条”的主旨和重要意义,增强了政府的普法力度,提高了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防控能力。本次会议上,天津津海律师事务所结识了许多优秀的企业家,扩大了津海所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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